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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該部 115 年 2 月 1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156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一)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二)課程方案內容:
1、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2、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3、方案三「傳藝初探啟蒙方案」方案:由高級中等以下非藝才班學校邀請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本年新增)並與學校藝術教師協同教學,規劃融合在地文化或傳統藝術之課程。
三、另為使各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了解 115 學年度計畫,本案將於 11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辦理實體及線上計畫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18 樓第 1 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8 樓)。
(三)參加對象:
1、全國設有藝術才能班(含資賦優異班)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業務人員。
2、未設藝術才能班,擬申請新增「方案三」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業務承辦人。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5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NN8jK5 )
(五)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四、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
五、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校承辦人鄭小姐、陳小姐,電話(06)213-3111#658 , Email : moeartproject@gmail.com 。
六、檢附 115 學年度實施計畫及 115 學年度說明會計畫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