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人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26 |
2 |
註冊組
1.戶籍證明:
(1)最新且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兩者擇一)。
(2)學生本人至少需與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人居住於同戶籍。
(3)父母親身分證。
2.居住事實證明(以下擇一提供即可),各項文件皆請準備正本。
(1)自有房屋(建物)所有權狀。
(2)設籍該房屋住址直系親屬之水費、電費、寬頻固網、有線電視,房屋稅、房屋火震險、天然氣費或家用
電話費之繳納證明(補充說明: 不接受電子截圖, 請向該機構申請紙本正本作為證明)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經臺南地方法院或臺南市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之房屋租賃或借貸公證書,恕不受理其他法院與事務所
之公證書。(公證相關資訊請搜尋關鍵字:民間公證人)。
★以上(1)~(4)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署名之繳納人(或持有人)須為轉學生之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親等內
直系血親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