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以下簡稱保訓會)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經民國 114 年 6 月 29 日考試院考臺保一字第 11400022401 號及行政院院授人綜揆字第 11400012372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及該辦法於同年 7 月 1 日施行後,相關配套措施一案,保訓會配合上開法制修正已製作修法重點懶人包,請各位同仁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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