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台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
選填網址:
四、報名費用 (一) 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臺幣 230 元整。
(二)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作業費全部減免,報名時 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 口名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 名日期為準)。
(三) 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92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 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四) 報名本區技優生甄審入學未錄取、錄取未報到或已報到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報名 參加 113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得持本次報名繳費證明免繳報名 費。
五、報名程序 (一)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依其志願並經家長同意後向本會報名。 1. 集體報名者由國中端上傳學生技優甄審入學相關資料,報名網站網址: https://tn.entry.edu.tw 2. 個別報名者應依本會規定之個別報名時限內,攜帶相關表件逕至承辦學校(國立 新化高中)現場報名。
(二) 學生應以一校或多校(至多 15 個志願學校),每校均為同一科別之方式填選志願。 【參閱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專業群科對照表(簡章第 17 頁至 23 頁)、各 校提列申請科別及名額一覽表(簡章第 7 頁至第 16 頁)】
(三) 應屆畢業生應依原就讀國中所規定之時間完成繳件,並由各國中向承辦學校(國立 新化高中)辦理集體報名;報名時檢具下列表件: 1. 報名表:請檢視技優報名網站上各項欄位及志願後,列印成紙本並簽名。內容 若經塗改,則報名表視同無效。 2. 技藝教育課程職群成績單影印本(以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優良申請者必繳,影印本 應由國中相關單位核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3. 符合申請資格之獎狀及相關證件影印中譯本(無則免附,影印中譯本應由國中相 關單位核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