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1.設籍於台南市安南區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以下)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校學業成績:國中小學期平均分數 85 分以上,高中(職)組學期平均分數 75 分以上,大專組學期平均分數 70 分以上,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學校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80 分以上。
5.年齡在 25 歲以下。
二、 應檢附下列資料:
1.前學年成績單正本或影本。
2.身份證與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如家境清寒申請人,請檢附鄉(區)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三、 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學校、里長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士推薦者。
四、 發放金額:
國中小學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2,000 元
高中(職)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3,000 元
大專院校組: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