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延平獅子會 112 年 4 月 11 日南市延獅成字第 013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原臺南市公立國民中學。
三、申請期間:至 112 年 4 月 30 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每校 1 名新臺幣二千元。
五、申請方式:請各校將受獎學生個人資料及接受表揚事蹟填妥後將推薦表電子檔回傳至聯絡人 E-mail:amy062295517@gmail.com 魏鴻如小姐收(傳送完成請電話告知,以利確實收到訊息內容).聯絡電話:(06)-2295517 .0928-161-828 。
六、表揚時間:民國 11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表揚地點:夏都城旅(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47 號。 06-2924567)。接受表揚學生請由家長或師長一位陪同出席,受獎完成,因受場地桌次限制,該會將另行準備西點餐盒由出席學生帶回,受獎學生將不一起共用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