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1年4月6日基111字第0408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市所屬國小之弱勢學生或經老師認定者。
(二)申請時間:111年4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書郵寄至「105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0號11樓」王如芬 收。
(四)補助時程與金額:
1.在111學年度為國小1年級至5年級生:
(1)補助時程:111年10月1日至112年09月30日,為期1年。
(2)補助金額:每人每月1‚500元,每人1年共計18‚000元。
2.在111學年度為國小6年級生:
(1)補助時程:111年10月1日至112年05月30日,為期8個月。
(2)補助金額:每人每月1‚500元,每人8個月共計12‚000元。
(五)補助方式:
1.該會每月月初將補助款項匯款至學校公庫。
2.校方須每月郵寄統一收據至該會,或開立補助期程每月的領據至該會。
(六)其餘注意事項:
1.原受補助學生仍須提出申請書。
2.須配合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3.校方承辦人員須依基金會規定繳交資料,經3次催繳後仍無法配合時,該會將取消補助資格。
4.校方承辦人員須與該會計畫聯絡人成為LINE好友,以利聯繫相關事宜。
三、其他資訊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四、計畫聯絡人:王如芬 總幹事,聯絡電話:0986-598-698,E-mail:hcilove@hc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