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業於 114 年 3 月 13 日簽訂契約,請本校教師、教保服務人員於契約簽訂後,個別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應向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及上善治療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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