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有關各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以下合稱聘僱人員)準用及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 23 條加班補償結算機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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